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通知
(沪绿容〔2011〕85号)
各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城管执法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建立世博后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情况的审议意见”,切实加强本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建立“世博后”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源头申报和监控
1、要加强与环保、食药监、质监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全面掌握产生单位信息,逐步建立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单位的管理档案。主动开展上门宣传、申报办理,落实收运服务等工作。年内要基本实现大中型餐饮单位、企事业单位申报全覆盖。
2、要以大中型餐饮单位、企事业单位食堂为管理工作的重点,会同环保部门对有条件的产生单位安装油水分离器和隔油池锁固装置。加强对产生单位日常巡查,督促收运单位按照30L、60L、120L桶体容积的标准配置加盖的收集容器,努力做到应收尽收,避免废弃食用油脂的非法收运。要每月将收运情况记入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单位的管理档案。各区(县)要定期在有关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产生单位的申报及执行情况。城管执法部门对未按规定执行的企业和单位,应依法从严处罚。
二、强化专业化、规范化收运
1、根据《
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单位必须为同一区域内的生活垃圾收运单位,要督促生活垃圾收运单位按有关要求申办废弃食用油脂收运资质;对取得资质许可的收运单位必须合理划定收运作业范围、制定收运服务标准,督促收运单位认真落实收运台帐、收运处置联单等制度。
2、要进一步规范收运单位的从业行为,做到收运车辆密闭、服务标准公开,收运人员必须做到统一规范着装、持证上岗。要根据本区域内的废弃食用油脂收集情况,督促收运单位合理配置专用收运容器和车辆装备,并确保收运过程的周边环境整洁、维护收运队伍的文明形象。
3、要以作业规范的执行、收运处置联单制度的落实等为主要指标,加强对废弃食用油脂的流向的监管,对资质企业开展定期考评,并建立考评和监管档案,考评结果将作为今后收运服务招标的主要依据。对违规严重的收运单位,应依据
《管理办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