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包括本市生活垃圾管理的各项法规、规范、政策和技术标准等,对单位和个人的管理要求。
(三)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
主要内容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的目的、意义,分类标准、方式及具体含义等。
(四)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宣传
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对市民文明行为规范的要求。
(五)先进典型的宣传
本市各级管理部门,各社会单位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支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的先进单位、先进人物典型。
四、任务分工
市局负责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宣传口径的制定和市级主要媒体的宣传策划。各区县绿化市容局负责根据全市宣传口径,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利用多种载体自行策划、组织、开展相应的宣传活动,并制作宣传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各区、县绿化市容局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建立宣传监督机制,对宣传工作实效进行总结考评;加强宣传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在宣传推进过程中与其他部门及社会组织的联系协调,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做好各项保障工作,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明确计划。各区(县)绿化市容部门要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相关文件的主要内容,结合本区(县)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精心策划并制定宣传工作计划,明确宣传形式、宣传内容、宣传方法和时间节点等,有重点、有步骤地分步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宣传工作。
(三)分类指导,提高实效。要充分调动试点区域内社区居民和学校的积极性,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设计相应的宣传内容和方式。对系统内干部职工要开展学习培训、交流研讨会等活动,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宣传服务能力;对市民社会要区分宣传对象年龄层次、职业背景等特征,设计多种贴近市民生活,易于理解和接受的宣传活动,增强其践行垃圾分类和减量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附件一: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垃圾分类减量宣传工作方案
附件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相关问答暨宣传口径(试行)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一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垃圾分类减量宣传工作方案
为了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稳步实现“十二五”规划要求的源头减量目标。制定如下宣传方案:
(一)强化新闻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阶段推进情况,定期策划新闻选题,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上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
1、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情况的日常宣传
宣传内容和形式:一是通过各类媒体对本市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现状、意义、分类方式和已有成效进行介绍,包括在新闻透视等节目中组织专题宣传等;二是与媒体合作开设垃圾分类、减量专栏,就市民常见疑问进行解答,对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进行深度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