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绿化林业、市容环卫和城管执法一般性问题的采访,以及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事实说明,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具体负责该项业务工作的处室负责提供新闻素材稿。需要接受记者现场采访的由该业务处室负责人负责接受采访。如处室负责人因故确实无法接受记者现场采访的,可根据工作实际指定他人接受采访。
涉及重大问题、热点问题、可能引发危机的公共性事件以及需要市绿化市容局出面澄清事实或表明态度的事件,由局分管领导出面接受采访。
5、突发事件新闻应对制度
涉及绿化市容系统的突发事件新闻应对及发布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和公众性事件新闻应对实施细则》要求,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求实为本,依法处置”和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发布有关信息,迅速妥善地应对突发事件。
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负责应急处置的部门应及时通知局社会宣传处。局社会宣传处应及时派人赶赴事发现场,协调现场媒体记者采访,与事件处置责任部门(单位)协商拟定新闻口径,经局主要领导或指派其他领导负责审核后对外发布,一般采用新闻稿和约请记者采访等形式。
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后,局社会宣传处应及时跟踪、收集媒体报道情况,及时上报舆情简报。应急、突发事件相关处置职能部门应根据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宣传处提供相关文字材料,以便于局社会宣传处根据舆情发展趋势,及时组织滚动信息发布。对于报道有误、严重失实、歪曲真实情况的,应迅速公开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6、工作考核制度
局社会宣传处应加强对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新闻发布和采访接待工作的跟踪、服务,并将其纳入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年终考核评价体系中。
五、工作要求
1、积极策划,主动宣传
绿化市容行业工作与民生关系十分密切,各处室(单位)应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围绕局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本处室(单位)业务工作实际,大力加强社会宣传主动策划,积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分阶段、有重点、多形式地推进社会宣传工作。对社会宣传过程中经常涉及的热点问题和敏感问题,各处室(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定期梳理并整理好对外宣传口径,并提交局社会宣传处备案,以便做好媒体应对预案。
2、注重礼仪,及时应对
受采访人在接受采访时,应立足于维护局党组统一决定及政府部门良好形象,按照自身职责范围和局保密工作要求,根据局社会宣传处与媒体记者事先确定的采访提纲接受采访。涉及热点问题、敏感话题的,各相关处室(单位)应及时应对,并按照事先确定的对外口径接受采访。避免发表自己主观性的观点或评论,避免因用语不当,而引发社会负面舆论影响。尽量不接受电话采访。
3、积极回应,讲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