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发布新闻稿
需要广泛宣传,不需要记者到现场的活动、会议以及新闻信息,由局相关处室提供新闻稿,由社会宣传处组织发布。
5、新闻媒体要约采访
新闻记者主动要约采访的接待工作由局社会宣传处统一协调。局社会宣传处在接收到媒体记者的采访要约后,应根据我局各处室工作业务分工实际和新闻媒体采访需求协调安排相关业务处室接受采访。
以上新闻宣传工作中,所有提供给新闻媒体的新闻稿内容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审定。会议或活动牵头处室一般于2个工作日前将会议材料、会议通知、采访对象告知社会宣传处。
四、社会宣传工作机制和媒体接待制度
1、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新闻发言人作为局新闻发布主要责任人负责对涉及本局、本行业重大(或重要的)活动、事件、相关政策、会议等进行新闻发布。凡涉及全局或者全行业,对全市具有重大影响的重大活动、事件、政策以及业务工作的新闻发布,由局新闻发言人负责发布。凡涉及全局或者全行业的某项业务工作、相关政策公布、技术性问题解答等一般性问题,由局机关相关业务处室新闻发布责任人负责发布;特别重要的也可由局新闻发言人进行发布。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范围的技术性、操作性问题,可由各单位负责人负责发布。
2、舆情分析研判制度
局社会宣传处负责定期收集、整理涉及绿化林业、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的平面媒体、电视广播及网络媒体的相关报道,并在对其全面汇总、分析、研判后,每周以《舆情监测分析报告》的形式对有关新闻信息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提供全局系统各单位和各区县绿化市容局以了解舆情动态。
3、新闻热点追踪服务制度
针对社会市民和新闻媒体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社会宣传处应加强与媒体的联系沟通,及时主动提供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积极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对涉及到绿化林业、市容环卫和城管执法的批评性报道,局相关业务处室和局属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督促相关单位予以整改,及时向媒体反馈整改情况。对失实报道,与有关新闻媒体联系沟通,督促其采取补救措施,尽量挽回消极影响。
4、现场采访接待责任制
局社会宣传处作为局系统新闻宣传管理归口工作部门,负责日常及突发性事件的新闻媒体现场采访协调工作。局各业务处室为日常新闻媒体现场采访接待责任处室,负责提供相关新闻宣传素材和资料。局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接受新闻媒体现场采访第一责任人。对媒体采访需求原则上不得予以回避、拖延和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