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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街镇绿化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关于加强社会绿地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2)充分利用本区域的管理、执法力量,加大对乱占绿地、毁坏绿化等行为的处置力度。
  (3)做好与绿化市容主管部门派驻各街道、镇的专业管理单位的工作衔接,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加强绿化管理工作。
  5、检查监督
  (1)督促街道内各单位、各小区做好所属范围内的绿地养护管理工作,保持良好的绿化养护管理面貌。
  6、宣传服务
  (1)配合绿化专业技术部门,加强对各单位履行绿化管理工作进行宣传和指导。
  (2)积极宣传绿化、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尽责活动,形成辖区内良好的爱绿护绿氛围,不断提升市民生态环境意识。
  四、保障措施
  7、加强工作领导。街镇应当加强对街镇绿化工作的领导。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作为本区域绿化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利用绿化委员会和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平台,整合利用好街镇对社区管理的各类资源,统筹协调解决区域内的绿化工作。
  8、完善工作体系。各区绿化市容主管部门在理顺行政管理和业务技术管理职能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现有设置在各街镇的市容管理工作单位基础,增加绿化职能,增设相应工作人员。各街道、镇要落实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绿化工作,并设立街镇绿化专管员。各街镇应按照要求建立健全绿化议事协调机构-----街镇绿化委员会,绿委主任由街道、镇的主要领导担任,绿委办公室可设在街镇相应管理部门中。街镇绿委成员应当涵盖街镇范围内与绿化相关的各条线、各大单位。
  9、加大绿化工作投入。各区要加大对绿化工作的投入,确保街镇绿化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各街镇也要结合本区域绿化管理工作的实际,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绿化管理工作。
  10、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加强研究,夯实各项加强城市管理的工作措施。要形成街镇协调组织、绿化专业管理、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的养护管理责任,推行绿化门前责任制制度,优化绿化养护、巡查督查、考核评定的管理措施,实现绿化管理的全过程、全行业、全覆盖。
  11、加强工作绩效考核。各区县应充分发挥区县绿化委员会的统筹协调职责,加强对街镇绿化的指导、服务。要把街镇的绿化管理工作纳入对街镇的年度工作考核中,并落实奖惩措施。

  附件2
关于加强社会绿地管理工作的意见
(试行)

  社会绿地是城市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的生态及景观作用。为进一步明确社会绿地的管理职责,落实养护单位,提升养护水平,固化世博期间形成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特制定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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