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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绿化市容行业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信息联系制度。上海绿化市容门户网站编辑部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并适时组织召开不同层次、不同范围的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及时沟通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分析研究问题,提高工作水平。
  (五)信息员培训制度。上海绿化市容门户网站编辑部应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政务信息培训,并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印发资料等多种有效渠道,增强信息员业务素质,提高信息员工作能力。
  (六)信息保障制度。各单位(部门)应为信息员阅读文件、参加会议、参与重大调研和重大活动创造条件,便于其及时了解领导决策意图、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
  (七)信息通报制度。上海绿化市容门户网站编辑部负责督促检查政务信息工作情况。对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虚报、假报或者重要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给予通报批评。
  六、政务信息工作考核
  上海绿化市容行业政务信息工作实行积分制管理,具体标准如下:
  (一)分组测评
  政务信息测评工作将分三个组进行。各区县绿化市容、城管执法管理部门为一组,各区县林业站、局直属单位为一组,市绿化市容局机关各处室(部门)为一组。
  (二)基本要求
  1、各区县绿化市容、城管执法管理部门政务信息报送、录用的基本要求为政务信息录用数12条/月,其中被上海绿化市容门户网站录用数为3条/月。
  2、各区县林业站、局直属单位政务信息报送、录用的基本要求为政务信息录用数为4条/月,其中被上海绿化市容门户网站录用数为1条/月。
  3、市绿化市容局机关各处室(部门)政务信息报送、录用的基本要求为政务信息录用数4条/月,其中被上海绿化市容门户网站录用数为1条/月。
  4、各单位完成基本要求后可得基本分15分/月。(注:各项基本要求为每月必须完成量,非全年平均数。)
  (三)加分标准
  1、内网(BizShare)录用的超额信息,每条加0.2分。
  2、外网(上海绿化市容门户网站)录用的信息,每条再加2分。
  3、“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录用的信息,每条再加4分。
  4、市绿化市容局党政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再加5分。
  5、市绿化市容局相关杂志录用的信息,每篇再加4分。
  (四)扣分标准
  1、每月报送数未达标的,将按比例扣相应的基本分。
  2、每月录用数未达标的,按比例扣相应的基本分。
  (五)测评结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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