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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绿化市容行业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市、区(县)绿化市容局及其直属单位领导关注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
  (四)绿化市容行业的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
  (五)对绿化和市容行业改革发展全局有重要影响的、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情况和问题,趋势分析及应对措施。
  (六)与绿化和市容行业职能相关的社会焦点、热点问题。
  (七)有关围绕绿化和市容行业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研报告、专家建议,国外同行发展重要动态。
  (八)其他重要信息。
  三、政务信息报送要求
  (一)报送信息应真实准确。政务信息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做到反映工作进展和成绩恰如其分,反映困难和问题实事求是。对信息中的事例、人名、地名、数字应予以认真核实,确保真实、准确。
  (二)报送信息应迅速及时。政务信息必须保证时效性,重要信息应在新闻媒体、网络公布前报送至上海绿化市容门户网站编辑部。对约稿信息应在规定时限内报送。
  (三)报送信息应客观全面。政务信息报送应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及时报送群众、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分析客观公证,防治以偏概全。
  (四)各单位(部门)要在信息内容筛选、主题提炼、编辑加工、送审报签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做到观点明确、内容真实、逻辑严密、文字简练,确保信息质量。
  四、政务信息的发布
  (一)各单位(部门)应对本单位(部门)报送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核,并按信息采编要求及相关规定,通过BizShare平台报送至上海绿化市容门户网站编辑部。
  (二)上海绿化市容门户网站编辑部对各单位报送的政务信息进行编辑、预审后,报送至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审定。
  (三)政务信息经审定后,方可对外发布,由上海绿化市容门户网站编辑部发布到局政府网站或报送至中国上海门户网站。
  五、政务信息工作制度
  (一)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部门)应全面、及时、准确地报送绿化市容行业政务信息。信息员负责各自单位(部门)的政务信息的组织报送工作。
  (二)信息约稿制度。上海绿化市容门户网站编辑部根据绿化市容行业的工作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信息约稿。各单位接到约稿通知后,应当认真组织撰写,确保质量,及时报送。
  (三)信息审核制度。各级单位报送的政务信息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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