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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开展“上海市环卫作业服务单位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开展“上海市环卫作业服务单位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沪绿容〔2011〕145号)


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本市市容环卫“十二五”规划任务,进一步探索后世博长效管理机制,巩固环卫作业服务单位规范化建设成果,推进环卫行业持续稳步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本市环卫作业服务单位中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按“作业组织合理、设施装备先进、管理体系科学、监管信息共享、服务质量优良”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环卫作业服务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作业服务组织、设施设备配备、服务质量管理,打造现代公益性服务行业。提升企业综合素质,保障城市环境卫生质量。
  二、工作目标
  在环卫作业服务单位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通过五年的建设,力争到2016年底使本市环卫作业服务单位基本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三、对象范围
  获得“上海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行政许可”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
  四、组织机构
  市组建由局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处室、区(县)局分管领导以及市质监中心负责人组成的“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推进办公室。
  组长:局分管领导
  副组长:环卫处处长、科信处处长、质监中心主任、行业协会秘书长
  组员:各区(县)局分管领导及环境实业、环境集团领导
  办公室人员:由环卫处、科信处、行业协会及质监中心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五、标准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具体指标另行印发)
  (一)人力资源及作业组织管理
  企业应根据本市“十二五”期间的环境卫生发展需求,结合“世博会”运行期间的环卫作业组织的成功经验,建立和完善以下管理制度:
  1、人力资源管理
  企业的员工应定期组织培训。新进员工和转岗员工应完成岗位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培训并通过考核。完成安全知识教育。
  2、作业组织管理
  企业应根据作业任务量,编制作业组织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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