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完善森林资源“三防”体系。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建设,严格森林植物检疫,加大检疫执法力度;探索建立森林保险制度,积极开展森林火灾等相关保险业务;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有效措施和办法,严格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
4、深化林业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管理、执法、服务三大职能的要求,推进林业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调整机构设置和职能,组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创新林业行政执法机制,逐步构建宏观指导、依法行政、管理高效、服务强化、运行有序、充满活力的林业管理新体制。并将林业行政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工作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工资打卡统发,林业事业单位差额编制人员经费由财政按政策核拨。
5、加大林区基础设施投入。将林区的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纳入政府建设规划,加大对偏远林区林业基础设施的投入。
四、构建林业投融资机制
1、加大林业扶持力度。出台林业长期限、低利息和政府贴息的信贷扶持政策,制定林权抵押贷款意见,降低贷款门槛,延长贷款期限,降低贷款利率,简化贷款手续,放宽贷款用途。
2、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建立直接面向林农的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制度;鼓励以龙头企业、林业大户为主体组建林业股份制担保公司,解决林农申请林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积极为林业生产经营者在森林资源培育、林业经营等方面向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3、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建立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的依法继承、担保、抵押、入股等制度,广泛吸纳各种民间资本投入林业开发。
五、健全林业市场服务体系
组建县、乡、村三级网络服务体系,加强林业实用技术研究、推广和培训,对林业重点工程与技术推广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建立同大专院校技术合作和人才供求机制,鼓励科技单位和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建立科技示范点、开展科技承包和技术咨询服务。以林业要素市场为平台,建立造林、采伐等服务协会、中介机构和专业化合作组织,为林农和林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服务。
六、加强配套改革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