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县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先进单位的决定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县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先进单位的决定
(江政发〔201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江华国有林场,江华工业园区,县直各单位:

  2010年,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不断加大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力度,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全面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实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较好地完成了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各项任务,为稳定农业生产,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政治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江华瑶族自治县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沱江镇人民政府等6个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查找不足,加强领导,正确认识和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耕地的关系,坚持依法行政,切实保护耕地,为稳定农业基础地位,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