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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职业中专创建湖南省示范性(特色)中等职业学校的实施意见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职业中专创建湖南省示范性(特色)中等职业学校的实施意见
(江政发〔2011〕11号)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二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基本要求(建设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11〕13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职业中专学校顺利通过湖南省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的申报,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江华瑶族自治县职业中专学校创建湖南省示范性(特色)中等职业学校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吴恢才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屈晓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何月姣、县政协副主席李勇东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人事局、县财政局、县民宗局、县物价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城管局、县审计局、县文化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扶贫办、县教育局、县职业中专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教育局局长解成华任办公室主任,县职业中专校长黎恩念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对职业教育的领导,把职业教育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到职业学校进行一次现场办公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健全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机构,为职业教育客观决策和职业学校改革与发展服务。

  (三)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职业教育和就业准入的法制建设,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提高依法执教水平。

  (四)大力宣传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各种职业能力、技术竞赛活动,表彰职业教育先进者,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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