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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表彰2009年全省工商系统规范达标示范工商所的决定

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表彰2009年全省工商系统规范达标示范工商所的决定
(闽工商人〔2010〕29号)


各市、县、区工商局,省工商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2009年,全省工商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高目标定位、高水平管理、高质量服务、高效率监管、高起点创建、高素质队伍的要求,把创建规范达标示范工商所作为加强基层建设的重要载体,不断提升工商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为树立典型,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经2010年1月12日省工商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授受福州市晋安区工商局福新工商所等25个工商所“2009年全省工商系统规范达标示范工商所”荣誉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工商所站在新的起点上,深化基层规范化建设,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希望全省工商系统工商所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规范行政行为,规范内部管理,不断推进“四化建设”,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2009年全省工商系统规范达标示范工商所名单

  一、福州市

  晋安区工商局福新工商所

  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局罗星工商所

  闽侯县工商局上街工商所

  连江县工商局凤城工商所

  二、厦门市

  湖里区工商局江头工商所

  思明区工商局鹭江工商所

  集美区工商局灌口工商所

  三、漳州市

  芗城区工商局石亭工商所

  龙海市工商局海澄工商所

  漳浦县工商局绥安工商所

  四、泉州市

  鲤城区工商局鲤中工商所

  丰泽区工商局丰泽工商所

  安溪县工商局凤城工商所

  五、三明市

  尤溪县工商局城关工商所

  建宁县工商局溪口工商所

  六、莆田市

  涵江区工商局涵东工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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