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在全市旅游行业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4月25日凌晨1时13分,大兴区旧宫镇南小街三村村民自建住宅楼的出租房屋及个体服装加工作坊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24人受伤。事故发生后,中央、公安部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分别做出重要指示和批示,为深刻汲取“4.25”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首都旅游行业安全形势整体平稳,市旅游委按照市防火安委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相关部署,决定在全市旅游行业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北京市旅游行业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县、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联系人:周春阳 联系电话:8515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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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全市旅游行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全市旅游行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4月26日召开了全市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暨“五一”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紧急会议,为深刻汲取“4.25”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正在开展的消防平安行动“五大”活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31日,在全市旅游行业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全市旅游行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排查旅游企业现实存在的火灾隐患,强力整治违法行为,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最大限度增强全市旅游企业的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力确保全市旅游行业安全形势整体平稳。
二、整治范围
各区县旅游局要积极配合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和所有宾馆饭店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易燃易爆等火灾高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对单位内部重点要害部位和各种消防设施进行认真自查,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可燃气体设施、电源电力设备、电气线路、施工现场及用火管理等方面严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消除,采取坚决措施,杜绝各类安全隐患。
三、工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