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北京市艾滋病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京艾委字〔2011〕1号)
各区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更好地完成2011年我市艾滋病防治的各项工作任务,有效遏制我市艾滋病的流行和蔓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首都公共卫生安全,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2011年北京市艾滋病防治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2011年北京市艾滋病防治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原则,营造良好的防治工作环境,完成2011年我市艾滋病防治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使防治规范化、宣传多样化、知识普及化,有效遏制我市艾滋病的流行和蔓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首都公共卫生安全。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防治工作长效机制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关系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区县、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艾滋病防控工作取得明显进展,“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防治原则和“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格局已经形成。但是目前我市艾滋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防治工作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各区县、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学制定防治规划。要坚持艾滋病防治工作“一把手”负责制,继续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艾滋病在我市的流行蔓延。
(二)强化队伍,提高能力。要加强艾滋病防治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配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各级各类艾滋病防治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防治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学术带头人和创新性人才的培养。要建立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落实国家对艾滋病工作人员的工资倾斜政策,调动防治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稳定防治队伍。
(三)增加投入,统筹安排。市、区县两级政府要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艾滋病防治工作经费涉及国家、市级、区级等多渠道,经费使用单位要建立科学、规范的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专款专用。财政、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使经费发挥最大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