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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4、本人通信地址。

  5、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考试费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报名人员办理现场确认时,应当交纳考试费人民币260元。

  五、准考证

  经报名地市司法局审核,确认其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且已交纳考试费的,准予核发准考证主证。经我厅复审合格的,准予生成准考证副证。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从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准考证主证与副证共同构成准予考试的有效凭证。

  准考证副证提供下载、打印的时间全省统一为8月20日至9月18日。 不具备下载、打印条件的,可在现场确认时申请由报名地市司法局提供帮助。

  六、考试时间、内容与科目

  (一)考试时间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7日、18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17 日上午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7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8日上午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8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总分值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题。

  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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