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本人通信地址。
5、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考试费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报名人员办理现场确认时,应当交纳考试费人民币260元。
五、准考证
经报名地市司法局审核,确认其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且已交纳考试费的,准予核发准考证主证。经我厅复审合格的,准予生成准考证副证。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从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准考证主证与副证共同构成准予考试的有效凭证。
准考证副证提供下载、打印的时间全省统一为8月20日至9月18日。 不具备下载、打印条件的,可在现场确认时申请由报名地市司法局提供帮助。
六、考试时间、内容与科目
(一)考试时间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7日、18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17 日上午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7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8日上午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8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总分值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题。
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
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刑法、
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
行政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