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县政府领导学法计划的通知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县政府领导学法计划的通知
(张政办发〔2010〕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在新形势下,重视和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学习,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保证,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县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张家川的迫切需要。为了切实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工作,去年以来,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开展领导学法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为了继续组织好、开展好领导学法活动,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县政府领导学法计划》印发你们,请各乡镇、各部门及早作出安排,认真抓好组织落实。今年我县领导干部的学法内容,除参照县政府安排外,也可根据本乡镇、本部门工作实际自行选定。

  二O一O年三月十五日

  2010年县政府领导学法计划

  为了正确理解和掌握近三年来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精神实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2010年县政府领导学法计划安排如下:

  一、总体安排
  今年县政府领导的法律学习仍采取举办法制讲座和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等形式。今年计划举办法制讲座2次,安排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4次以上。

  二、法制讲座

  (一)讲座内容、时间及主讲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该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安排在4月份,主讲人为县政府法律顾问。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该法已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安排在8月份,主讲人为县政府法律顾问。
  (二)讲座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