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行为明显规范。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是完成本乡镇、本单位的执法依据编印和执法职权分解等工作,建立执法责任长效机制,切实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权责一致。三是积极推进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除公安、城管、建设、物价等部门依法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和量化外,其他乡镇和单位要按照省上制定的标准,抓好贯彻落实。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结合实际,于今年6月底前制定完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合法性审核制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和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责任追究制度等基本制度和保障制度。四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查面要达到本乡镇、本单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案卷数的50%以上,并上报评查报告。
(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基本建立。一是更加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并通过领导接待日、电子信箱等及时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网上查询系统,方便公众监督;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信息;四是建立完善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对违法行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单位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追究;五是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每年年底向县政府报告本乡镇和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进展情况;六是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特别是入驻政务大厅的各行政执法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派业务骨干,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切实提高政务大厅运行质量和水平。
(五)完善机制,信访维稳工作得到加强。一是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信访处理等工作机制,妥善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坚持领导接待信访群众、批阅群众来信和重点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有规范的信访接待场所,建成并使用信访信息网络;三是及时上报各类信访业务统计报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责任到位,尤其预防和劝返来县上市赴省进京上访工作及时到位,上访数量控制在基数范围以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法制工作有新的起色。一是加强本乡镇、本单位法制工作机构自身建设,明确机构设置,配备法律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确保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二是积极推荐、选拔任用优秀法制干部,法制人员学习培训实现制度化、经营化;三是将依法行政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召开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会议3次以上,行政执法经费、设施保障工作落实,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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