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风险评估
对所获得的计划怀孕夫妇双方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识别和评估夫妇存在的可能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遗传、环境、心理和行为等方面的风险因素,形成评估建议。
依据评估结果,将受检夫妇区分为一般人群和高风险人群。一般人群指经评估未发现可能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风险因素的计划怀孕夫妇;高风险人群指经评估发现一个或多个方面有异常的计划怀孕夫妇。
根据每一位受检者检查结果,填写《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注明评估建议。对于未发现风险因素的计划怀孕夫妇,建议定期接受健康教育与指导;对于仅一方接受检查评估,未发现风险因素的准备怀孕夫妇,建议另一方尽快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于发现风险因素的计划怀孕夫妇,建议接受进一步咨询、查治和转诊,必要时建议暂缓怀孕。
(八)咨询指导
将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受检夫妇,送交《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医学建议告知书》。遵循普遍性指导和个性化指导相结合的原则,为夫妇提供针对性的孕前优生咨询和健康指导。
1、普遍性指导。对风险评估未发现异常的准备怀孕夫妇,即一般人群,告知可以准备怀孕,并给予普遍性健康指导。指导内容主要包括:
(1)制订妊娠计划,建议有准备、有计划的妊娠,避免大龄生育,介绍计划受孕方法和避孕措施;
(2)合理营养,平衡膳食,适当增加肉、蛋、奶、蔬菜、水果摄入,保证营养均衡,根据情况科学补充营养素及微量元素;
(3)积极预防慢性疾病和感染性疾病;
(4)谨慎用药,计划受孕期间尽量避免使用药物;
(5)避免接触生活及职业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如放射线、高温、铅、汞、苯、农药等),避免密切接触家畜,不养宠物;
(6)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
(7)保持心理健康;
(8)告知早孕征象和孕早期保健要点;
(9)告知妇女妊娠12周内,主动与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联系,并接受随访和指导;
(10)告知妇女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6个月或更长时间后仍未怀孕,夫妇双方应共同接受进一步咨询、检查和治疗;
(11)告知妇女分娩后6周或其他妊娠结局结束后2周内,主动与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联系,并接受随访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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