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矿业企业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矿业企业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青政〔2011〕25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矿业是我县支柱产业,矿业发展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进一步规范矿业开发管理秩序,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实现矿业经济快速、健康、科学、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工业强县、钢铁立县”战略,通过依法规范、市场调节、行政推动等措施,大力开展采矿、选矿、尾矿库和矿山企业绿化四个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和安全保障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县域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二、目标任务

  自2011年起,利用3年时间,实现以下目标:

  (一)加快推进矿产资源整合步伐,实现采选合一、规模发展;

  (二)依法规范矿业开发秩序,非法采选、尾矿乱排乱放行为得到彻底控制;

  (三)深入实施“百矿复绿”工程,矿业发展过程中遭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

  (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实现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率和铁精粉生产能力;

  (五)改善企业外部形象,创建一大批“花园式”企业;

  (六)加强尾矿库综合治理,完善各项证照手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

  三、重点工作

  坚持具体标准与当前实际相结合,按照“全面铺开,重点推进,以点带面”的原则,确保规范与生产两不误、两促进,实现推进一家、完成一家、巩固提高一家。

  (一)采矿标准化建设。由县安监局牵头,按照统一规范的采矿设计、统一标准的现代化采矿设备和监控设施、统一标准的生活区、统一整洁的厂区环境、统一规范的规章制度和井下作业图、统一规范的毛石堆砌地点等“六统一”要求,强化检查督导,全面规范矿山开采管理。

  (二)选矿标准化建设。由县矿业局牵头,拆除厂区内破旧建筑,硬化厂区路面,高标准建设厂房、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和围墙,有序堆放产品原料,实现废水零排放,生活区内植树栽花种草,创建集净化、美化、亮化、绿化为一体的“花园式”企业。加大企业文化建设力度,提高企业知名度。

  (三)尾矿库标准化建设。由县安监局牵头,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依法取缔各类非法尾矿库。认真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尾矿库数据库,强化尾矿库安全监管监控,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尾矿库项目审批、选址建设、使用管理、停用闭库、尾矿利用、废弃管理等行为,限期整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污染环境的尾矿库。对整改无望的,依法予以关闭。

  (四)矿山绿化标准化建设。由县国土、林业部门牵头,深入实施“百矿复绿”工程,采取政府下达计划和企业自主绿化相结合的方式,对开采作业区、生产加工区、堆毛压坡区和道路压坡带,依据地形地貌和土质情况,选择适宜树种或攀援藤木进行绿化;对生产和生活区用绿化带隔离,建设绿色企业、绿色行业。

  四、方法步骤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