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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四进”活动。5月9日至24日,在全县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印发宣传资料、制作标语板报、举办讲座、进村入户宣教等形式,广泛普及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

  (1)进校园活动。由县教育局牵头,县公安、消防、地震、卫生等部门配合,根据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与年龄特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和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及观看录像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专题教育;加强对初高中学生、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学生、家庭贫困学生等心理健康教育与疏导,帮助他们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做到防患于未然。

  (2)进企业活动。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消防、工商、环保、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监等部门配合,以安全生产为重点,针对煤矿、矿山、建筑、危化等高危行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要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全面分析可能造成的灾害及衍生灾害,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妥善预防安全事故。

  (3)进社区活动。由县民政局牵头,县气象、公安、消防、卫生、科技、电力等部门配合,积极开展创建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发放应急知识手册、举办减灾主题文艺演出、设置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等活动,认真做好自然灾害、防火、防盗、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家庭急救、地震、安全用气用电等方面应急知识宣教工作。

  (4)进农村活动。由县应急办牵头,县公安、消防、卫生、林业、水务、农牧、国土、安监、电力等部门配合,组织人员开展农村防灾减灾大巡查和防范知识宣教活动。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单位职能,有针对性地制定宣教内容。

  (三)总结阶段(5月25日-5月27日)。“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做法、经验和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务于5月26日前将总结材料、影像资料一并报送县应急办。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把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月”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办。

  (二)加强领导,营造氛围。县应急办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实施“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各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各新闻媒体要主动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工作,营造普及防灾减灾常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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