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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政〔2011〕30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青龙满族自治县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青龙满族自治县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集贸市场管理水平,改善居民生活,营造规范、有序、公平、卫生、安全的消费环境,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集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秩序井然、卫生整洁、便民利民的集贸市场为宗旨,本着“完善设施、净化环境、强化功能”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推动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为构建“实力、魅力、生态、和谐”新青龙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目标要求

  以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为契机,理顺市场管理体制,完善市场管理制度,健全市场卫生和环境设施,规范市场开办行为、市场主体行为、商品交易行为,取缔占道经营、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不断提高我县集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水平,着力打造环境最清洁、管理最规范、食品最安全、服务最满意的新型集贸市场,为全县人民营造一个和谐的购物环境。

  三、整治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范围是全县各类集贸市场。重点整治的问题是欺行霸市、市场周边环境差、侵街占道、缺斤少两、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确定14个重点整治市场:青龙镇集贸市场、祖山镇山神庙集贸市场、三星口乡三星口集贸市场、凤凰山乡汤杖子集贸市场、双山子镇双山子集贸市场、隔河头镇董杖子集贸市场、土门子镇土门子集贸市场、大巫岚镇大巫岚集贸市场、马圈子镇马圈子集贸市场、八道河镇八道河和王厂集贸市场、娄杖子镇娄杖子集贸市场、肖营子镇肖营子集贸市场、凉水河乡凉水河集贸市场。

  四、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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