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引进和培育壮大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和管理能力。推进农业服务组织创新和机制创新,鼓励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完善“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等产业化形式,建立合作组织、农产品市场、龙头企业、专业农户有机结合的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体系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实施农产品名牌战略,通过“主品牌+系列品牌”方式,引导同类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强强联合。到2015年国家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80家以上。各类专业合作组织达到1200家以上。
健全务的原则板块,害农产品生产、农作物兼作等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体系。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用生产资料供应。健全公益性农技服务体系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深入推进新网工程、“双百”市场工程、粮食现代物流工程、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系统、连锁农家店和配送中心建设。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农业批发市场行情、农村综合信息等数据库。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监管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第二节 不断改善农村面貌
完善村庄(居民点)布局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以行政村为单位,合理规划村庄(居民点)布点及规模、耕地、产业和配套设施等。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积极性,支持有条件的村庄整合改造,建设梯次合理的农村居住点,引导农民向中心镇、中心村集聚。加快推进国家农村土地整治整村推进示范试点。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实施“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加快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启动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推进县乡道路升级改造和通村公路逐步向居民聚居点及自然村延伸。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提高农村民居防震抗灾能力。加快农村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等工程建设,积极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快改水、改厕、改厨、改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健全“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支持规模较大乡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力争到2015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0%,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45%。
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积极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农民职业技能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实施全国文化信息共享、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全面推进农民健身工程。切实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促进城乡文明共同繁荣。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积极开展现代新型农村社区的试点工作。在城郊村和城镇驻地村试点建设新型农村社区,配套建设老年公寓、托儿所、卫生室等公益性服务机构。发展乡村连锁超市,加快“为农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到2015年,全市60%以上行政村设立“为农社区服务中心”。
专栏7: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
千村百镇示范工程。推进200个村、21个乡镇“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建设。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全市170.43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全面改造农村电网,基本解决农业生产用电,基本建成经济、优质、安全的新型农村供电体系。
农村新能源工程。重点建设一批农村户用沼气、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乡村服务网点和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积极推广太阳能、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技术。
乡村公路提升工程。新改建乡村公路3800公里。
农村清洁工程。新建农村垃圾转运站150座,开展绿色家园示范工程建设。
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完成500个村的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
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推进50个村、2000户农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第三节 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制度规定。加大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力度,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增收能力。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大力发展高效经济作物和养殖业,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收入。积极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在产区布局,促进农民就地转移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引导农村土地市场化、集约化、资本化运作,支持农户、村集体以土地、山林、水面等农业资源有偿出让给企业或作价入股,增强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户间利益联系,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加快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推进工业品和农产品双向流通,实施“农超对接”工程,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推进开发式扶贫。实现扶贫开发全覆盖,“十二五”期间,每年减少贫困人口7万人。大力推进扶贫开发的整村推进工程;大力推进产业化扶贫,着力培育扶贫龙头企业;抓好“雨露计划”培育,努力增强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效,每年完成7000名贫困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工作;进一步做好定点扶贫工作,不断完善定点扶贫工作制度;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继续做好“连片开发”、“村民互助资金”与“两项制度衔接”的试点与推广工作。
第四节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增强县域发展综合实力。统筹推进县域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做大做强县域经济支柱产业,促进县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承接城市产业配套能力,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形成一批具有县域特色的产业集群,打造优势产业带和区域城镇群。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推进全民创业,培育一批优势企业,搞活中小企业。进一步落实好扩权强县有关政策,扩大县级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稳步推进扩权强镇试点工作,赋予中心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建设一批经济强镇。“十二五”末,县域经济发展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推进县域特色化发展。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按照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制定差别化政策,鼓励和支持各县(区)根据自身的区位、自然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发展优势产业,打造特色品牌。重点开发区域在全省县域经济发展中争先进位,争当全市转型发展的“排头兵”;限制开发生态功能区不断放大竞争优势,促进县域经济振兴。
第五节 深化农村各项改革
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和林权制度改革。扎实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规范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逐步推进农民集体土地的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推进集体林权配套改革,做好国有林权改革工作。
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完善农村金融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各类农村银行和新型金融组织,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合作社体制改革,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探索建立农业生产风险基金。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强涉农收费项目监管。加快公共财政向农村覆盖,保障农村公共支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探索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城乡户籍、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各项制度,研究解决农村集体财产拥有权流转、进城农民与承包地关系、农民宅基地使用和收费等问题,促进城乡资源要素自由流动,构建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格局。
第七章 实施园区带动战略,推动园区转型发展
把园区发展作为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关键切入点、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和发展环境优化的典型示范区,按照整合资源、理顺关系、提高效率、促进发展的总体思路,以园区拓展整合为基础,以转型升级为重点,以体制创新为动力,以增强集聚能力为核心,提高园区综合承载能力和示范带动能力,到“十二五”末,园区经济总量占全市50%,达到1000亿元,新型园区管理体制基本建立。
第一节 推动园区拓展整合
进一步拓展园区承载空间。适应大规模承接产业转移的现实需要,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前提下,支持现有各省级开发园区扩区,做好新设立省级开发园区的申报筹建工作,力争到2015年,全市园区开发建设面积翻一番以上,其中城区园区开发面积达到80平方公里。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园区总体发展规划,推进乡镇工业集聚区有序发展。以产业链为纽带,尽快形成特色成块、产业成带、园内配套、园际协作、集群发展格局,增强园区整体竞争力。
整合城区各级各类开发区。按照区域相邻、产业关联、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对城区现有园区进行整合。发挥国家级开发区品牌优势,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桥经济开发区和临港经济开发区整合为“东片”开发区,重点发展轻工纺织、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发挥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政策效应,将化学工业区和大观经济开发区整合为“西片”开发区,并积极推动与怀宁开发区联动发展,构建安庆-茶岭-高河工业经济走廊,重点发展石油化工、机械与装备制造、生产性服务业等。结合城区管理体制、城区财政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和园区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各种关系,合理界定园区建设中市、区两级政府的职责。按照保留存量、分享增量和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在保证各方现有利益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利益分配和激励机制,实现体制整体划转、主要指标分成、社会事业属地管理。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准入、统一标准、统一考核,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探索城区园区多种方式的开发经营新机制。各县(市)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分类处理、分级实施的要求,稳步推进所辖区域内园区整合工作。
第二节 加快园区转型升级
提高园区综合承载能力。高标准规划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在实现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排水、污水处理、道路、通讯、互联网、土地平整“九通一平”的基础上,加强共用型、关键性配套设施建设,构建信息通、市场通、物流通、资金通、人才通、服务通等“新六通”软环境平台,全面提升园区服务层次和水平,发挥园区的政策、信息、环境、管理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综合优势,营造功能齐全、高效便捷、整洁优美的园区环境。
推动园区集聚集约发展。统筹城区以及桐城、怀宁、枞阳、望江、潜山等省级开发园区的产业和空间布局,明确各园区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完善城区园区重大项目准入制度,推动新建工业项目向特色园区集聚,新建化工项目一律进入化学工业区。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引导老企业向专业园区搬迁。鼓励市、县之间突破行政区划界限,根据园区产业定位开展跨区域合作。以集群化、特色化、品牌化为方向,着力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专业化园区,创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区域品牌。全面落实园区投资强度、产出率等要求,严格按项目建设进度供地,鼓励建设多层厂房,节约集约用地。
提升园区产业发展层次。按照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和城市新城区的功能定位,高起点规划各园区产业发展体系,着力壮大园区主导产业规模,确保全市园区经济年均增长40%以上。以专业化、特色化园区建设为载体,引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动中小企业专业化集聚,优化企业之间的生产协作,建设石油化工、纺织服装、装备制造、造纸印刷等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以科技含量、环境影响、投资强度、产业效益作为选资标准,提高入园项目档次和质量。深入研究细分市场需求,按照“高端化、集成化、个性化”发展方向,提升园区企业的产品层次和品牌,进一步增强产品附加值。积极争创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加强园区公共创新平台建设,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园区现有产业和企业,支持有条件园区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三节 创新园区体制机制
创新园区管理体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探索建立以公司化为主的新型园区管理体制。按照“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的要求,精简优化各级园区管委会,建立以资产为纽带的园区投资控股公司。合理界定园区管委会和园区投资控股公司职能职责,园区管委会作为政府派出机构,承担规划、服务、招商、协调等职能;园区投资控股公司承担园区内的土地整理、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市场开发和经营管理。探索新的园区财政管理体制和分配模式。构建园区与园区企业之间利益共生关系,投资控股公司可以根据园区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成长性,以土地、厂房、项目、资金等参股经营。新设立的园区要实行公司化管理体制,原有开发区逐步向公司化过渡。
创新园区投融资体制。加快园区投融资体制的改革进程,积极探索政府资源资产化、财政资金资本化、园区资本证券化的转化途径。规范发展各类园区融资平台,鼓励有条件园区设立园区产业发展基金。进一步拓宽投资领域,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经营园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
创新园区合作共建机制。加强与沿海发达地区政府以及大企业、大集团和战略投资者的合作,鼓励探索股份合作、全权托管、“飞地经济”等发展模式。支持市和县(区)之间采取园中园、托管园、共管园等多种形式,跨区域合作共建园区。合作共建园区发展成果由合作方共享,引进项目形成税收按一定比例分成,生产总值等主要经济指标按比例计入。创新园区考核机制。坚持分类指导、差别化考核,建立和完善园区工作推进机制、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根据转型发展和体制创新要求,结合不同区域的产业布局和发展定位,科学设置动态考核指标,突出单位土地投入产出强度、特色产业集聚、园区管理体制创新、高新技术和人才引进、淘汰落后产能等指标,增加引进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亿元以上重大项目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