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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告--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乳制品药品及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攻坚活动的公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告
(围政〔2010〕51号)


  全县问题乳粉集中清查专项行动、乳制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严厉打击生产、使用和销售问题乳粉及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药品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彻底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县政府决定,自2010年10月1日开始,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县深入开展乳制品药品及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攻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所有乳粉生产经营企业、使用乳粉的生产企业及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销售、藏匿2008年以前生产的各类乳粉(含2008年以前生产的御泉牌乳粉)。

  2、所有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及个人不得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药品;不得加工、销售、采购、使用病死病害畜禽肉、注水肉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地沟油等劣质食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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