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前“双语”教育教学发展目标。以农村学前教育为重点,以地区级示范“双语”幼儿园为龙头,以民办幼儿园为补充,加大民汉合校和汉语幼儿园招收少数民族幼儿入园的力度,最大限度拓展少数民族幼儿学习汉语的范围,使少数民族适龄幼儿全部入园。学前“双语”教育两年制,以汉语听说能力训练为主,使少数民族儿童基本解决汉语听说能力问题,为直接进入“双语”教学打下良好的语言基础。从2010年9月起,地区范围内所有公办、民办、企业办幼儿园及附设在小学的学前班都必须做到民汉混合编班,完全用汉语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到2012年,学前“双语”教育教学民族幼儿入园率达到100%。
2.小学“双语”教育教学发展目标。2010年9月起,地区少数民族小学,起始年级原则上全部实施“双语”模式二教学方式授课。到2012年地区全面普及城乡民族小学“双语”教育教学。同时鼓励少数民族学生就近到汉语学校学习,汉语学校无条件予以接收。
3.中学“双语”教育教学发展目标。本着全面推进、科学规划、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保质保量、稳步实施的原则,采取“滚动式”“双语”教学动态管理模式,开展初中“双语”教育教学工作。2014年基本普及初中“双语”教学,2015年全面普及初中“双语”教学。
三、进一步推进地区“双语”教育教学工作的措施
(一)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学前“双语”教学基础建设
1.2010年在合理选址的基础上,按生均校园面积15平方米的建设标准,无偿划拨15000平米土地,建设规模为1000名幼儿的地区示范性“双语”中心幼儿园。
2.制定2010-2014年学前“双语”幼儿园建设规划,并按规划分年度在哈密市乡(镇、场)和2000人以上行政村新建14所学前“双语”幼儿园,建设规模和建设资金按照自治区“双语”幼儿园建设标准实施。
3.2011年起,按规划分年度在哈密市域内新开发的居民小区,由开发商按照小区规模建设标准化学前“双语”幼儿园,幼儿园建成后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教育行政部门无偿统一管理和使用。“双语”幼儿园建设面积按照新开发居民小区的建筑规模确定,小区建设规模在30000平方米以内的,幼儿园建设面积不得少于1500平方米,小区建设规模在30000-50000平方米以内的,幼儿园建设面积不得少于2000平方米,小区建设规模在50000平方米以上的,幼儿园建设面积不得少于3000平方米。凡在新开发的居民小区内未将双语幼儿园建设纳入规划的,建设规划部门一律不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