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三年内引进20个以上卫生适宜技术(含中医民族医医药适宜技术),并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引进适宜卫生技术的使用能力达到90%,努力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和低成本服务。转变乡(镇)卫生院工作服务方式,组织医务人员在乡村开展巡回医疗;开展乡(镇)卫生院在线医院管理系统建设,争取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地区乡(镇)卫生院在线医院管理系统建设任务,初步实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业务等实行一体化管理。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员聘用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十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
1.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逐步在全地区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2009年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80%,2010年达到85%,2011年达到90%;2009年农村居民试点建档率达到10%,2010年达到50%,2011年达到80%。
2.定期为城乡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对城乡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等健康指导。2009年对城乡65岁以上老年人系统管理率不低于60%,2011年达到80%。
3.为全地区适龄儿童(含流动人口)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防控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到2010年,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流脑疫苗、甲肝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炭疽疫苗应急接种目标人群接种率达到75%以上。
4.加强传染病的发现、登记、报告和现场疫点处理工作,提高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患者的追踪随访到位率和规范治疗管理率,加强包虫病等寄生虫病的防治,逐步降低传染病总发病率。2009-2011年,全地区传染病总发病率年均降低3-5个百分点。
5.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生长发育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2009年地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达到70%,2010年达到75%,2011年达到80%以上。
6.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2009年全地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70%,2010年达到75%,2011年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