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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加快地区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意见

  (三)开展农村综合服务

  供销社要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整合资源、市场运作原则,参与建设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村级综合服务社。按照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在继续做好农资供应、日用品销售、农副产品购销等经营性服务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医疗卫生、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劳动就业等农村公益性服务,把村级综合服务社办成农村现代文明的窗口和新农村建设的亮点。农办、组织、财政、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措施,把供销社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与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共同打造农村社会化服务平台。

  (四)积极推动多元化发展

  支持供销社进入具备条件的产业和领域开展经营服务。在突出供销社为农服务主业的同时,引导供销社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的行业延伸,广泛开展家电、药品、汽车、成品油、农机具和家具建材等经营业务,大力发展加工制造业和现代物流、技术咨询、农村金融、经纪代理、旅游等服务业,优化业务板块和盈利模式,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壮大供销社经济实力。同时,供销社要反哺并扶持农业发展,支持开展农村公益性服务,让利于农民。

  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供销社要把组织发展农民专业社合作作为重要工作积极推动,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加大扶持、指导力度,促进规范化运作。重点是帮助专业合作社完善章程,健全内部管理,开展信息、营销、技术、农产品加工储运等服务,推进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和产业化经营,开辟专业合作社产品进超市、进社区、进批发市场的便捷通道。加强供销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权联合和业务联系,增强供销社的引领作用。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探索发展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支持有条件的基层社通过参股、合作等形式,推动专业合作社实行跨区域联合,把基层社发展成为区域性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在更大范围组织农民走向市场。支持供销社探索发展农村金融服务、消费、土地流转等合作社,不断拓展专业合作领域。积极开展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和农民技能培训。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建设,增强服务功能,强化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五、加强供销社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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