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权限内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4.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权限内社会团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5.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权限内社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
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
十九条。
6.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权限内殡仪馆、火葬场建设方案的审核;
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第
八条。
7.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权限内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的审批;
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第
八条。
8.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权限内公墓建设的审核;
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第
八条。
9.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权限内修改社会团体章程的核准;
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
二十条第二款。
10.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权限内修改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的核准;
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
十五条。
1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权限内批准地方各级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审核和备案;
依据:《
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第
五条。
12.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权限内革命烈士的审核;
依据:《
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
四条。
十二、地区人防办(5项)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权限内拆除人防工程的审批;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
二十八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五条。
2.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但因地质、地形和施工条件等原因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核准;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八条。
3.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权限内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
二十二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七条。
4.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对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的竣工验收;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一条。
5.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权限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许可;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
三十五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十三、地区地震局(2项)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权限内可能影响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建设项目的核准;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
二十四条;《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
三十二条、第
三十三条。
2.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权限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审核;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
三十五条、第
七十六条、第
八十七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
四条、第
十九条、第
二十二条。
十四、地区畜牧兽医局(2项)
1.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权限内核发畜禽人工授精配种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依据:国务院《
种畜禽管理条例》第
二十二条。
2.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权限内办理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的审批;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
五十二条第一款。
十五、地区国土资源局(6项)
1.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权限内国有农用荒地开发的审核;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四十条。
2.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权限内建设用地审核;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五十二条、第
五十三条。
3.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权限内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审核;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五十三条、第
五十四条、第
六十条、第
六十一条、第
六十二条。
4.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权限内土地征用、农用地转用的审核;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四十四条、第
四十五条、第
五十九条、第
六十条、第
六十一条、第
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