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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做好行政强制清理工作的通知

  5、处理建议:处理建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要征求意见,并写明哪些部门同意或不同意该处理建议;提出修改建议的,还需同时填报具体修改方案;待处理是指对经初步审查,发现市政府规章和市政府文件的上位法即与行政强制法明显不一致的,可以提出“待处理”意见,待上位法处理后再作调整。
  6、其他有需要说明的问题或情况,可以另附说明。

  附件3:北京市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清理工作表(三)
  涉及行政强制的市政府文件清理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名称:(印章)                    填表日期:2011年 月 日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颁布日期

是否符合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划√)

处理意见

符 合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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