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的管理模式日逐成熟,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的受益人数也将逐年减少,自2011年起纳入部门常态化管理。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文化下基层进社区、城区小街小巷路灯工程、菜篮子工程、平安社区建设、法律援助等8项市定民生工程继续按市政府《关于安庆市2010年实施42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宜政发〔2010〕8号)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民生优先的理念,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更好地发挥民生工程对扩内需、调结构、促和谐的多重效应,着力健全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切实把实施民生工程摆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考核和督查力度,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市各有关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调度,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指导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县(市)、区政府作为民生工程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下移工作重心,精心组织、精细实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优先保障资金,严格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各级政府要优先安排民生工程资金,打足预算,重点保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县(市)、区财政要调整支出结构,确保民生工程配套资金足额落实到位,省级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要优先安排用于民生工程资金配套。要采取以奖代补、贴息、担保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要加大各类民生资金的整合力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进一步严格资金管理,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严禁挤占、挪用、滞留以及虚报冒领等行为发生。
(三)完善政策措施,持续发挥民生工程效益。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民生工程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整合民生工程项目资源,进一步提高已建成项目的使用率,健全工程类项目后期管护机制,促进各项工程稳定健康运行,实现民生政策效益的最大化。
(四)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民生工程影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加强政策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实效,扩大民生工程社会影响力。要严格执行各项公开制度,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支持和监督民生工程的实施,提升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