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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庆市2011年实施42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庆市2011年实施42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宜政发〔20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三次会议精神,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2011年实施42项民生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3项省定民生工程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在全市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新农村建设,2011年各级财政投入资金1.36亿元,惠及全市382.53万农业人口,覆盖1279个行政村。

  (二)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从2011年开始用5年时间,完成900余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任务,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2011年完成130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任务。

  (三)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在全市开展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进一步扩大城乡消费,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率和家电以旧换新销售补贴商务审核率均达到100%以上。

  二、新增1项市定民生工程

  城区人口出生缺陷干预一级预防项目试点工程。“十二五”期间,在安庆市城区全面开展待孕夫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普及育龄群众对出生缺陷预防知识,提高待孕夫妇健康水平,使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下降2个千分点。

  三、调整完善6项省定民生工程

  (一)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从2010年起,国家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在2009年小学325元、初中525元基础上提高100元,贫困寄宿生活费补助标准由小学500元、初中750元提高到小学750元、初中1000元。2011年继续按照提标后的政策实施。

  (二)调整高校和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政策。从2010年秋季开始,国家进一步提高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水平,由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将中等职业学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免学费政策范围;实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平均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2011年继续按照提标后的政策实施,并将原高校和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调整为“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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