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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全省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全省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鄂办发〔2011〕28号)


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

  今年下半年,全省村党组织和第七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任期届满,将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做好今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动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省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七次、九次全会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扩大党员群众有序政治参与,集中广大党员群众的意志和智慧,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主要任务。

  1、选优配强村党组织班子。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把政治可靠、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强、真心服务群众、带领群众致富、带头创先争优的优秀党员选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要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致富能力强、群众工作能力强的要求,着力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各地要结合实际,明确村党组织书记的任期目标和要求;明确村党组织书记选任的条件、标准和工作职责;明确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选任标准,并提交党员和群众讨论,形成共识。真正把“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优秀党员选拔进村党组织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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