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农机计发〔2011〕8号)
各市州、 县市区农机局, 财政局:
为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作用, 根据 《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 〔2005〕 11号) 和《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的通知》 (农办财 〔2011〕 34号) 要求, 我们制定了 《湖南省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湖南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湖南省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认真贯彻《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0〕 22号) 文件精神, 严格执行《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 11号) 和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1〕 34号), 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 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 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 加快推进我省水稻生产机械化, 积极发展畜牧业、 渔业、 设施农业、 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 注重因地制宜, 合理确定补贴范围, 促进农机装备总量增加和结构调整布局优化; 注重突出重点, 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 关键薄弱环节、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 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注重统筹兼顾, 协调推进丘陵山区、 血防疫区农机化发展; 注重扶优扶强, 大力推广先进适用、 技术成熟、 安全可靠、 节能环保的机具, 推动农机工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 注重阳光操作, 加强监管, 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 监管措施扎实有效; 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 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 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 促进农机化快速健康发展, 为促进农业稳定增产、 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繁荣稳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