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经费保障。加大教育财政投入力度,依法保障教育经费实现“三个增长”和“两个提高”,为教育的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在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公共财政体制的同时,强化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费保障;对农村学校实行经费扶持政策,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适当提高农村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同时,结合我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做法,设立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经费,从2010年下半年起,对实行“互助共同体”的学校和“一校N区”管理模式的学校每个校区给予每年15万元的专项经费补助。
对“强校接管式”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统一管理、分配,由总校按实际在岗农村学校教师编册经报批后发放。
(三)推进教育信息化。进一步加大投入,力争在“十二五”末100%的班级实现“多媒体进教室”。加大资源开发整合力度,建立和丰富学科网站,为优质教育资源的城乡共享、校际共享提供保障。大力推进现代化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的现代化。要在“以信息化推进城乡教育管理民主”和“以信息化推进城乡教育资源共享”两个方面进行深入实践、创新,将教育信息化作为构建“富有现代化色彩的景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来落实。
三、深化人事改革,促进义务教育阶段人力资源的相对均衡
教师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师资队伍的差距是影响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核心要素之一。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是我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所在。
(一)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为适应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要科学合理核定城乡教师编制,合理配置城乡教师资源,充分挖掘师资潜力,提高师资使用效率。
(二)统筹管理优秀教育人才。立足全县,统筹区域内优秀教育人才,积极营造变“一校所有”为“区域所有”乃至“全县所有”的人才使用模式。建立和完善区域内“紧缺专业教师、小学科教师采用‘走教’形式,骨干教师采用巡回授课形式共同促进农村学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制度。
(三)强化师资队伍建设。依法加强教师的培养工作,逐步完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县级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切实加强农村中小学和薄弱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广泛性;帮助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强化校本培训工作。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在教师培训中的作用,创新培训手段,推动城乡教师的广泛互动与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