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财政预算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财政预算的通知
(景政发〔201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级各有关单位:

  2011年县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已经县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下达。

  各部门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正确把握当前的财政经济形势,要大力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风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做好增收节支工作,注重控制和压缩行政运行成本,不断提升理财水平,防止铺张浪费;进一步优化收支结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确保本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人员工资及规定津补贴的发放;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能,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严格执行下达的预算指标,从紧控制支出,合理确定支出优先次序,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县财政地税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财政地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财政管理改革;遵循“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有所积累、四要增强宏观调控能力”的理财原则,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增收节支的方针,按照“依法治税、为民理财、务实创新、廉洁高效”的总体工作思路,念好“实、稳、优”三字诀,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优化收入结构,夯实财政收入基础,建立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城乡统筹发展。

  分部门预算由县财政局另行下达。

  附件:1.景宁畲族自治县2011年预算收入安排表

  2.景宁畲族自治县2011年预算支出安排表

  二O一一年四月七日

  附件1:
  景宁畲族自治县2011年预算收入安排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0年

预算

2010年执行数

2011年预算

比上年预算+ -%

比上年执行数+ -%

说明

一、地方财政收入

18050

22412

25000

38.5

11.5

(一)工商税收

14470

19575

19650

35.8

0.4

1.增值税(25%)

1880

2261

3140

67.0

38.9

2.营业税

4700

6572

6000

27.7

-8.7

3.企业所得税(40%)

1300

1446

1500

15.4

3.7

4.个人所得税(40%)

2800

4446

4900

75.0

10.2

5.城建税

570

730

910

59.6

24.7

6.耕地占用税

1250

368

400

-68.0

8.7

7. 契税

870

2062

1000

14.9

-51.5

8.其他税收

1100

1690

1800

63.6

6.5

(二)行政性收费收入

1000

1094

2200

120.0

101.1

预算外纳入

(三)罚没收入

1300

891

1200

-7.7

34.7

(四)专项收入

1150

675

1770

53.9

162.2

1.排污收入

40

25

40

0.0

60.0

2.教育附加费

460

530

530

15.2

0.0

3.水资源费

650

120

1200

84.6

900.0

(五)其他收入

130

177

180

38.5

1.7

二、上划中央收入

11790

15627

19020

61.3

21.7

1.上划“增、消”两税

5640

6789

9420

67.0

38.8

2.上划企业所得税

1950

2169

2250

15.4

3.7

3.上划个人所得税

4200

6669

7350

75.0

10.2

财政总收入

29840

38039

44020

47.5

15.7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