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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景宁畲族自治县实施更新后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


  表4 景宁畲族自治县乡镇级别基准地价表(二)
  单位:元/平方米

乡镇

级别

范  围

商业基准地 价

住宅基准地 价

工业基准地 价

大际乡

180

130

106

标溪乡

180

130

106

景南乡

180

130

106

雁溪乡

180

130

106

家地乡

150

120

106

大地乡

150

120

106

郑坑乡

150

120

106

秋炉乡

150

120

106

梅岐乡

150

120

106

葛山乡

150

120

106

备注

1.地价基准日:2010年7月1日;

2.地价内涵:按熟地界定,即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要求(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下水、通通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

3.基准条件:商业用地基准地价的容积率、建筑密度为1.5、50%,宗地进深为24米;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容积率、建筑密度为1.2、40%;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容积率、建筑密度为1.0、40%;

4.土地使用年期: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5.具体范围见基准地价图。

6.以道路为级别界线的情况,道路两侧30米范围内的土地同属分界线两侧的高土地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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