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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系统单位满意度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系统单位满意度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卫人人事[2011]18号)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2011年深圳市医疗服务整体管理与质量控制评估,我委决定开展2011年度公立医院员工满意度调查工作。为确保本次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不断完善我委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的信息库建设,特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满意度调查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完成网上调查任务。

  二、本次调查为网上抽样调查,为保证调查样本的科学性和代表性,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填报本单位人员信息,填报对象为: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在岗工作人员(含在编、临聘和离退休返聘人员)。

  三、请各单位登录我委网站(www.szhpfpc.gov.cn)进入“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并于10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人员信息的补充、更新和校核等工作,特别是要确保人员所在科室、职称情况、现从事专业类别、调出调入情况和手机号等必填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不能按时填报人员信息,将会影响本单位的员工满意度调查工作。

  四、此项工作由各单位的人事部门牵头,负责校核人员上报信息和保障按期完成此项工作,各单位统计部门负责人员信息的录入和上报工作。

  五、各区卫生和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排、部署和督促所属医疗卫生和人口计生单位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市医学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工作,并按有关信息保密管理规定,严格管理数据信息。

  六、我委人力资源信息系统所建立的人员信息库已作为我市卫生人口计生系统多项重要工作的基础数据库,各单位今后应把该系统的数据维护和更新列为日常性工作,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满意度调查工作咨询电话:医管处 2550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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