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和促进开发区招工就业的若干意见

  (十四)科学确定蓝领服务中心房屋构成。蓝领服务中心房屋包括两种类型:一是公租房,主要建设50平方米左右、能够居住4-8人的集体宿舍和40平方米左右、一室一厅的夫妻房,集体宿舍、夫妻房只租不售;二是蓝领公寓,主要建设面积在40-70平方米,最大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套型房,蓝领公寓允许销售,销售管理参照《宿迁市蓝领公寓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宿政办发〔2008〕92号)执行。(牵头部门:各省级开发区,责任部门: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
  (十五)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各省级开发区要多方筹措蓝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积极探索运用政府投融资平台加快推进公租房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公租房、蓝领公寓建设和供应中的主渠道作用,并积极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蓝领服务中心房屋建设。(牵头部门:各开发区)
  (十六)市政府将开发区蓝领服务中心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责任主体为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各省级开发区要按照功能分区合理规划、科学布点,确保2011年兴建一家蓝领服务中心,完成建设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2012年及以后的年度建设任务视需求而定。(牵头部门:各省级开发区,责任部门: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
  六、全面提升开发区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对务工群体的吸引力
  (十七)各级教育部门要结合人口普查及“十二五”规划,根据本地区社会发展、学龄人口变化及未来发展规划对区域范围的教育资源进行重新调整、优化配置和科学布局,重点改善开发区办学教学条件,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对务工人员的吸引力。(牵头部门:市教育局,责任部门:各县区、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
  (十八)高标准发展学前教育。各开发区要认真做好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布局调整、经费投入和师资建设等工作。高标准改造现有幼儿园,新建幼儿园一律按省优质园标准进行建设。同时,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增加公办幼儿教师比例,提高办园质量,并率先开展一年免费学前教育,解决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托入园问题。(牵头部门:各开发区,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区)
  (十九)探索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推广宿迁经济开发区托管黄河小学、三棵树中学的成功经验,以县(区)为单位,积极探索优质教育资源集团化办学新模式,推动各开发区中小学靠大靠强,快速发展。加大教师交流力度,按照骨干教师每年不低于总数的10%、教师不低于15%的比例进行交流,鼓励集团内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校长、教师到相应开发区学校任教,开发区学校教师到对口学校学教,互帮互学,带动提升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优质办学。此外,降低入学就学门槛,凡在开发区务工人员子女均可就近享受九年义务制教育。(牵头部门:市教育局,责任部门:各县区、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