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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农业局:

  为全面开展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请根据《广州市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办法》(穗农〔2011〕33号)的有关规定,抓紧成立各区(县级市)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简称“评委会”),名单请于5月10日前报市评委会(设在我局农村建设指导处)。一至三星级农家乐,由各区(县级市)评委会负责组织评定;请于6月30日前完成评定工作,并将评定结果报市评委会备案。四、五星级农家乐,由市评委会负责组织评定;请各区(县级市)评委会于5月30日前将经过初审符合条件的经营户申报材料报市评委会。

  附件:1.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申请表

  2.广州市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申报审定表(一至三星级)

  3.广州市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申报审定表(四、五星级)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单位签章)

申请评定事项

□一星级  □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  (选择打“√”)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固话:   传真:    手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固话:   传真:    手机:

主要服务项目

□住宿  □餐饮  □会议  □康体  □娱乐  □农家体验

□其它:                  

开业时间

 

建筑面积

 

总投资

 

客房数量

 

床位数量

 

餐位总数

 

从业人员总数

 

康体、娱乐、农家体验等具体项目

 

申请时间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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