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社会和谐群众满意。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能够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经济持续发展,农业基础设施不断加强,公益事业建设不断发展,科技、文化、卫生条件日益改善,村民生产和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弱势群体得到有效救助,党群干群关系融洽,社会和谐稳定。没有因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问题引发群众上访,群众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6月至7月)。
各乡镇要认真制定开展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使创建活动深入人心,促进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8月至11月)。
1、抓好典型,分类指导(2008年8月至9月)。各乡镇对示范单位要重点指导。同时,又要根据工作基础、经济条件的不同,在坚持标准、严格要求的前提下,分类指导,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
2、突出重点,分级创建(2008年10月至11月)。创建活动以村为重点,把创建活动与农村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贯穿于解决农村实际问题,为农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全过程。创建活动要以村为基础,分级负责,层层落实。
(三)总结表彰阶段(2008年12月)。
县里将于年底表彰一批示范单位,各乡镇也要在开展示范活动的基础上,表彰一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对拟命名表彰的示范单位,要严格考核。对表彰的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一次选。各乡镇要在12月15日前将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总结材料交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晃侗族自治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民政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指挥工作。各乡镇要把开展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方案和分级实施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好创建活动。
2、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各级各部门相互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适应农村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拓宽工作思路,建立起党委政府主导、社会各界支持、村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