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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汛期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3)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街坊)排水管网与市政管网连接出现问题,排水不畅的,要立即报告辖区内的市政、防汛、房管部门,及时协调处理。
  (4)加强对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和对薄弱环节的限期整改。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停车管理,确保管理区域道路畅通。要落实专人对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的设施设备和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消防器材、避雷设施、报警装置、监控设备和电控防盗门等必须保持正常状态。对房屋附属物和附加物(如室外空调机、遮阳棚、晾衣架、电视卫星天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通知业主并进行整改。对高大树木,要加强防护、加固和修剪,防止在台风和暴雨及汛期发生倾倒和伤人事故。对预警、预报要及时通过各种形式通知业主(使用人),帮助业主(使用人)加强自我防范措施的落实。
  (5)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单位应指定专人收听气象预报,及时向居民和相关人员通报灾害性天气情况,一旦发生暴雨引起排水系统超限并将产生积水的情况时,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通知地下车库停车业主撤离车辆。
  3、各区县房屋应急维修中心,要以“全天候、全覆盖、叫得应”为目标,提高应急抢修快速处置能力。要充分做好应急抢险准备,确保拉得出,用得上,及时排险,为今年汛期的防灾减灾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抓住重点,讲求实效,加大指导和检查力度
  做好汛期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是确保物业正常使用的重要条件,事关百姓的切身利益,事关行业和政府的形象,要强化对汛期物业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执行本通知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督促和帮助小区经理解决在实施过程中的困难,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应对汛期的应急处置能力。
  各区县房管局要全面掌握本辖区内住宅小区防汛基本情况(如易积水点、排水管易堵处、地下车库积水等),并建立动态的数据库。要加强对住宅小区汛期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力度,组织人员对住宅小区地下车库防汛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整改,并于6月30日前,将住宅小区地下车库防汛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见附件2)报市局世博安保办公室。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1:
  住宅小区地下车库防汛工作专项检查表

小区名称

地址

企业名称

小区经理

电话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一、住宅小区地下车库防汛要求

1、出入口(车行、人行)是否按防汛要求设置挡水(驼峰或台阶)、配置防汛挡板。

2、排风井、进风井、采光窗等挡水要有一定高度,除符合环保等规范要求外,是否落实防汛应急措施。

3、设有电梯的或其它连通口的,是否落实防汛措施。

二、住宅小区地下车库排水要求

1、是否有截水沟。

2、雨水、污水排水泵是否处于良好的状态。

三、住宅小区地下车库管理要求

1、是否制定了针对性的防汛应急预案。

2、防汛物资储备是否落实。

3、日常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巡查制度是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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