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调整吐鲁番地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吐地行办〔2009〕9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由于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地区行署决定对吐鲁番地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窦万贵 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副主任:弥选林 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
孙建新 地区行署副专员
委 员:沙 鹏 地委副秘书长、农办主任
原建设 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陈建华 地区农业局党组书记
冯炯琦 地区科技局局长
聂自成 地区财政局局长
姜培林 地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吐尔逊·热维都力 地区工商局局长
刘卫东 地区农业局副局长、乡镇企业局局长
时 鉴 地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张明智 地区农技推广中心副主任
苏天成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花保华 鄯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拜建军 托克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管委会工作职责:
一、统一负责地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管理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实施工作的协调、领导;
二、组织制订和实施地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及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发展政策;
三、负责对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及印有专用标志包装物的印制发放、使用的监督;
四、负责对地理标志产品国家、自治区、地区相关规定和标准的贯彻实施。
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主任:原建设(兼),办公室副主任:赵新亭(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刘卫东(兼)。办公室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成员由委员会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管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注册的上报工作;
二、负责对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及印有专用标志包装物印制企业的考核;
三、负责对承担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考核评定;
四、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及印有专用标志包装物的印制、注册使用、申请发放的日常监督管理;
五、草拟地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规章制度;
六、负责组织地理标志产品相关标准的起草、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