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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新增90种药品目录集中询价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8、签订药品购销合同

  由县医改办组织乡镇卫生院与中标药品供应商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合同内容包括药品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和违约责任等。

  五、其它事项

  1、本次药品询价采购不得向被询价供货商收取任何费用。

  2、本次询价采购的药品暂不实行网上采购。

  3、不单纯以价格取舍供货商。确定药品供货商时,应当在注意药品质量层次、质量标准和服务配送能力基础上,以报价最低的药品供应商中标。

  4、各药品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虚假方式骗取询价结果,严格按药品供销合同履行相应义务,不得以提供处方回扣等方式进行非法促销活动,一经查实其违法行为,立即取消其供药配送资格,终止药品购销合同。

  5、本次药品询价工作原则上在2011年元月5日前完成,从2010年12月30日起,全县乡镇卫生院正式按已确定的90种药品目录价格及规定程序进行采购。

  附件:

  1、新晃侗族自治县增补90种基本药物询价工作日程表

  2、新晃侗族自治县增补基本药物目录品种询价通知书(样本)

  3、药品购销合同(样本)

  4、新晃侗族自治县新增90种药品配送企业中标通知书(样本)

  附件1:
新晃侗族自治县增补90种基本药物询价工作日程表

时 间

主 要 工 作

备注

2010年

12月1日

向县政府汇报我县增补90种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有关事项,同时成立询价采购领导小组和询价采购小组

 

2010年

12月2-26日

制定并出台《新晃侗族自治县增补基本药物目录品种询价采购实施方案》,卫生、药监、物价联合进行药品目录摸底,初定指导价。

 

2010年

12月27日

确定供应商,并向供应商发布询价文件和询价通知书

 

2010年

12月28日

供应商递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并对其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定

 

2010年

12月29日

询价评议,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公示结果

 

2011年

1月4日

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未中标的供应商

 

2011年

1月5日

签定药品购销合同,进行网外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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