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路政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路政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麻政办发〔2010〕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麻阳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路政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麻阳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路政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维护路产路权,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专项整治活动。为了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管养一体,综合治理,预防为主,依法治路”的方针,采取宣传与治理同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超限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加强公路路政管理,整治危及公路畅通的行为,维护路产路权,积极创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我县农村公路的整体服务能力。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县人民政府成立县农村公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新林任组长,县政府办张建国、县交通局张长生、县人民政府法制办田昌福、县安监局张湘明、县广电局郑明义、县国土资源局滕建贵、县建设局滕勇、县工商局罗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李昌银、县人民法院黄键、县公安局滕晓荣、县交警大队郑勇、县交通局段平、县农村公路管理站陈武强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成员,负责领导、组织农村公路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交通局,由张建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段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具体工作,其中:交通系统20人,法院2人,公安局3人,交警大队4人,国土3人,相关乡镇各6人。整治经费由县财政列支。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