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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201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奶牛保险
  政策性保险金额确定为6000元/头,保险费确定为360元/头。保险费采取政府补贴和养殖(场)户分别承担的方式筹措。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各补贴30%,地区和县(市)根据财政情况按比例补贴30%,养殖(场)户承担10%。为保证养殖场(户)自缴保险费按期收缴,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协助承保公司收取。
  1. 哈密市:中央财政补贴保险费30%计每头108元,自治区财政补贴保险费30%计每头108元;地、市财政按照3:7的比例补贴保险费30%计每头108元,其中,地区财政每头补贴32.4元,哈密市财政每头补贴75.6元;奶农自缴保险费10%计每头36元。
  2. 巴里坤县:中央财政补贴保险费30%计每头108元,自治区财政补贴保险费30%计每头108元;地、县财政按照6:4的比例补贴保险费30%计每头108元,其中,地区财政每头补贴64.8元,巴里坤县财政每头补贴43.2元;奶农自缴保险费10%计每头36元。
  3. 伊吾县:中央财政补贴保险费30%计每头108元,自治区财政补贴保险费30%计每头108元;地、县财政按照3:7的比例补贴保险费30%计每头108元,其中,地区财政每头补贴32.4元,伊吾县财政每头补贴75.6元;奶农自缴保险费10%计每头36元。
  (三)枣棉间作棉花保险
  重点在哈密市二轮承包土地投保3万亩,政策性保险金额确定为400元/亩,保险费确定为28元/亩,共计保险费84万元。保险费采取政府补贴和种植户分别承担的方式筹措。为保证种植户自筹保险费按期收缴,由哈密市人民政府协助承保公司收取。
  1. 中央财政补贴保险费40%,每亩11.2元,3万亩计33.6万元。
  2. 自治区财政补贴保险费25%,每亩7元,3万亩计21万元。
  3.地区财政补贴保险费10%,每亩2.8元,3万亩计8.4万元。
  4. 哈密市财政补贴保险费20%,每亩5.6元,3万亩计16.8万元。
  5. 种植户自缴保险费5%,每亩1.4元,3万亩计4.2万元。
  (四)玉米保险
  全地区承保玉米4.6万亩,政策性保险金额确定为280元/亩,保险费率7%合保险费19.6元/亩。保险费采取政府补贴和种植户分别承担的方式筹措。为保证种植户自筹保险费按期收缴,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协助承保公司收取。
  1. 哈密市:中央财政补贴保险费40%计每亩7.84元;自治区财政补贴保险费25%计每亩4.9元;地区财政补贴保险费10%计每亩1.96元;哈密市财政补贴保险费20%计每亩3.92元;种植户自缴保险费5%计每亩0.98元。
  2. 巴里坤县:中央财政补贴保险费40%计每亩7.84元;自治区财政补贴保险费25%计每亩4.9元;地区财政补贴保险费20%计每亩3.92元;巴里坤县财政补贴保险费10%计每亩1.96元;种植户自缴保险费5%计每亩0.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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