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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二〇一〇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二〇一〇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哈行办发〔2010〕1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地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有关单位:
  现将《哈密地区二〇一〇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哈密地区二〇一〇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要求,紧密结合地区二00九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突出重点、全面规划”的工作原则,制定哈密地区201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地区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

  哈密市北部山区的石城子河流域、二道河流域、哈密-巴里坤公路沿线(省道S303线石城子至口门子段)、兰新铁路了墩至十三间房段、312国道梯子泉至一碗泉段、312国道星星峡镇西北2公里处、312国道星星峡镇南2公里处、哈尔里克山和月牙山山区、三道岭露天煤矿区、雅满苏露天铁矿区、大南湖煤矿区、大南湖乡、黄山东同镍矿区、金窝子金矿区、白山泉铁矿区;巴里坤南山中山牧区、巴木公路沿线、石炭窑煤矿区、三塘湖煤矿区、金山金矿区、双峰山金矿区、巴里坤县山区教学点、巴里坤北山牧区、索尔巴斯陶金矿区、西山县道公路及S303线、界山青石峡段、海子沿乡京依什克苏沟;伊吾县城所在地北山南坡一带、伊吾河中上游、苇子峡乡及盐池乡山洪流经居民区段、吐葫芦乡大石头村和拜其尔村、下马崖乡吾木尔山牧区、前山乡、伊-哈公路盐池段、县煤矿露采边坡和着火塌陷区、淖毛湖农场煤矿露采边坡、宝山铁矿露采边坡、伊吾县盐池乡寄宿制学校、伊吾县城北山新建农民小区、县客运站。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地区汛期地质灾害随机性大、破坏性强。据现有资料,地区主要地质灾害隐患地段发育、危害程度及发生、发展状况,主要与气象(大风、暴雨)和人的开发建设活动等因素密切相关。为了避免和减少汛期地质灾害重大损失的发生,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有关监测、预报工作,责任到人,把各项预防工作认真落实到末端,采取有力防御措施,保护好地质环境,把地区突发性地质灾害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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