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已被自治区确定为重点督查验收的18个县(市)之一,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自查整改和迎检准备工作。
(三)方法步骤
采取统一部署、全面展开、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五个阶段进行。
1. 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3月1日-3月25日)。制定下发总体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发放监测数据及影像资料,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各县(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3月25日前报地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 自查自纠阶段(2010年3月26日-6月5日)。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认真开展监测图斑核查工作,进一步审查实际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认真填写统计表格,逐级汇总有关数据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纠正,对发现的违规违法用地行为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3. 督查整改阶段(2010年6月6日-7月5日)。各县(市)对辖区整改查处情况进行督查,并在7月5日前填报《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地区将根据各县(市)工作情况,确定重点督查地区,对检查工作进行抽查,督查各县(市)工作的实际效果,并针对各县(市)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查处不到位,存在瞒报、漏报情况的县(市)进行挂牌督办,对违规违法问题较多的县(市)进行约谈。
4. 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7月6日-8月31日)。地、县(市)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汇总统计数据,重点总结存在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对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
5. 问责实施阶段(2010年9月1日-9月25日)。根据检查验收结果,由地区国土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提出问责建议,经地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启动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009度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共下发哈密地区监测图斑283块,面积3.82万亩,是第一次对地区所有县(市)行政区域实施卫片全覆盖,也是根据检查结果依据国家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15号令)(以下简称15号令)实施问责的第一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各县(市)、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地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