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地区蔬菜基地建设确保市场供应实施意见的通知
(哈行办发〔2011〕4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加快地区蔬菜基地建设 确保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已经2011年第四次行署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关于加快地区蔬菜基地建设确保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
为保障地区蔬菜供给,稳定蔬菜价格,实现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地区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发展。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蔬菜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
近几年,地区始终把“菜篮子”基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点来抓,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建成了1.5万余座日光温室、2000余座大拱棚和1万余亩的小拱棚,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副产品供应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展,部分城郊区域蔬菜田被相继征用;部分远郊区域又因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劳动力短缺及生产成本增加,一些蔬菜田改种其他作物,导致地区蔬菜种植面积特别是露地蔬菜种植面积逐年减少,蔬菜供应不足,不能满足全年平衡供应。同时,随着新型工业化发展和大企业、大集团进驻,增加了包括农副产品在内的各种生活品的消费,加大了地区蔬菜供应不足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大居民生活质量。
哈密具有良好的光热资源。充分利用这一良好的资源,抓好以蔬菜生产为主的“菜篮子”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蔬菜生产,是保证市场有效供给和稳定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提高本地蔬菜供应量和增加农牧民收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更好地服务于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蔬菜基地建设与供应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供给、助农增收和“服务城市、服务工业、繁荣农村”为目标,以稳定蔬菜价格和保障蔬菜质量安全为重点,按照“立足平衡、保障供给,面向市场、推进生产,打造品牌、促进流通”的产业发展思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进一步优化蔬菜品种结构,提升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地区蔬菜均衡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