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行业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3、以主要完成人正式出版过住房建设方面高质量、高水平的学术论著;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主要学术理论刊物上发表过重要学术论文、学术观点,被同行专家认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
  3、在住房保障或住房建设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科研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在行业内拥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充分体现出其在学术界的地位和学术交流中的引领作用。
  二、专业技术类
  (一)精通住房保障管理实务,具有较强的住房保障领域组织、管理、统筹和协调能力,对国内外住房保障制度发展有较深刻的认识,在本市住房保障基本制度建立过程中承担主要组织协调和政策制定工作,在住房保障制度设计和机制创新方面工作业绩突出,对全国或本市住房保障工作推进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具备住房建设与管理方面较为系统、全面、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历,精通住房建设的流程,具备咨询、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的经验。重视吸收国内外先进的工程技术、研究理论和方法,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能力。
  (三)注重住宅产业现代化成熟适用技术和政策的推广应用,特别是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和装配整体式住宅等技术应用方面有较为成功的案例。
  (四)近年来,在住房建设领域的技术发明、研究及使用方面作出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成绩,对推动住房建设的技术水平作出重要贡献;科研成果和理论观点被同行公认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五)具有较强的住房建设领域科研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在住房建设领域工作业绩突出,为行业公认、业内影响广泛。能够作为主要负责人培育、带领科研团队,在同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附件2:
  房地产市场领军人才选拔标准

  一、房地产开发领军人才
  (一)基础研究类
  1、精通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理论知识,具备前瞻性的学术视野和引领性的创新能力,所从事的科研工作与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发展密切相关;
  2、熟悉国内外房地产开发经营研究的案例、方法和实际状况,熟悉与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的金融知识和案例;
  3、承担并完成司局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市级行业协会组织的行业研究项目,项目成果对行业发展、法规制定、政策导向或公共决策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4、主导完成的研究成果在地区或更大的范围内获得应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者在企业中实际应用,在3年内累计产生经济效益1千万元以上;
  5、所完成的专业论著、学术论文或其他科研成果获得过省市级优秀成果表彰三等奖以上或司局级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级行业协会、省市级行业协会的相应表彰;
  6、在省市级以上科研机构中担任重要职务,主导编撰并出版过具有一定影响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专业著作;
  7、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被引用频次较高;或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专业论坛上发表学术论文,对行业发展和解决实际问题产生积极影响。
  (二)经营管理类
  1、具备扎实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基础知识,能够带领企业结合实际、顺应市场,形成稳定的经营模式和成熟的管理体系;
  2、注重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能够形成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诚信管理规章,企业资信状况可在行业协会的诚信档案、银行系统的资信档案以及工商系统的合同信用档案中查询,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3、注重企业的品牌建设,在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营销过程中能够形成统一的标识和视觉系统,产品商标已进行注册,社会认知度强;
  4、在经营管理期间,带领企业实现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经营利润率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稳步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受到行业认同;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