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行业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上海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行业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沪房管人(2011)239号)


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房地集团,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行业协会(学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科教兴市”战略和局党组“人才兴业”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房管行业领军人才开发和培养的力度,根据《关于加强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制定上海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行业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人才强国战略和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上海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行业工作目标和任务,积极创新领军人才选拔、管理工作机制和方式,大力营造有利于领军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不断增强领军人才队伍的能力和活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开拓创新、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明显、与行业发展相适应的领军人才队伍。
  二、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力争有5名左右的行业高层次人才进入上海市领军人才“地方队”;选拔100名左右,其专业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的拔尖人才作为行业领军人才,并作为向上海市领军人才“地方队”推荐的后备人选;培养200名左右,年龄在45岁以下,在专业领域起骨干和支撑作用的有发展潜力的行业优秀青年人才,作为行业领军人才的后备队伍,逐步形成行业领军人才队伍的合理梯次结构,为房管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三、主要类别
  领军人才队伍建设面向行业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各类组织中的基础研究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职业技能人才。对行业发展中所急需的学科、重点项目及专业技术领域,尤其是住房保障(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房屋修缮(历史建筑保护)、物业管理等方面的优秀人才应予以优先选拔和培养。行业领军人才主要包括:
  1、住房保障和住房建设领军人才
  (1)基础研究类
  该类人才在住房保障或住房建设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观念创新,意识前瞻;其研究成果具有开创性和较大科学价值,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2)专业技术类
  该类人才具备扎实的住房建设管理专业知识;精通住房建设的全流程,熟悉住宅产业现代化技术应用,具备大型房地产项目投资、控制与管理经验;善于组织协调,在住房建设领域工作业绩突出,为同行公认、业内影响广泛。
  2、房地产市场领军人才
  (1)基础研究类
  该类人才在房地产开发、经纪、估价、登记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观念创新,意识前瞻;其研究成果具有开创性和较大的科学价值,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2)经营管理类
  该类人才注重实施房地产企业品牌战略,能够创立和维护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所领导的企业市场开发能力强,产品或业务在市场占有一定的份额并在同行业居于国内领先水平;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3)专业技术类
  该类人才精通房地产开发、经纪、估价等项目实务操作和运作技巧,具备大型项目运作和管理经验;熟悉房地产登记规范和规程,对房地产登记理论、技术和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和运用;善于组织协调,在其所擅长的领域工作业绩突出,为同行公认、业内影响广泛。
  3、房屋修缮(历史建筑保护)领军人才
  (1)基础研究类
  该类人才在房屋修缮(历史建筑保护)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观念创新,意识前瞻;其研究成果具有开创性和较大科学价值,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