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落实调控措施的通知
(宿政发〔2011〕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省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9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采取综合措施,从加快我市快速发展、着力改善民生、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具体明确调控目标,全面落实调控措施,认真执行住房信贷、税收等相关政策,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推进危旧片区改造。强化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和开发区集宿区建设步伐,全力推进以“低房价”战略为导向的安居工程建设,着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2011年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即新增廉租住房700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520户;新增公共租赁住房4000套(间);新建经济适用住房4000套;新建限价商品房4000套;城市棚户区危旧片区改造150万平方米。
其中市区新增廉租住房180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90户;新增公共租赁住房2000套(间);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735套;新建限价商品房1875套;城市棚户区危旧片区改造50万平方米。
全面加快老城区改造步伐,依托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市、区两级联动,招引社会资本参与,有计划、分步骤地启动老城区改造,确保3年内完成老城区15.6平方公里范围内危旧片区改造任务,2011年要重点推进“1897”、幸福新城、马陵路、项王故里片区改造等工程建设。
加大保障性住房制度创新力度,加强市场化与政府主导相结合的公租房市场研究,健全房屋租赁市场,将房地产市场调控、危旧片区改造与加强住房保障工作有机结合协同推进。